企业招标
鄂尔多斯市伊旗文明路加油站和四座站外停车场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伊旗文明路加油站和四座站外停车场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9.54057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伊旗文明路加油站和四座站外停车场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旗文明路加油站、空港中心停车场、第二医院空港部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
(002)华研水岸公馆停车场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第二医院东胜部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旗文明路加油站、空港中心停车场、第二医院空港部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和安全许可证)
(3)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本人签字的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社保证明)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商业信誉: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未被相关部门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无相关记录。(评委现场查询)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u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委现场查询)。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4)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委现场查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现场查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
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002华研水岸公馆停车场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第二医院东胜部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一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要求
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工期:一标段75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本项目最高限价:
一标段:伊旗文明路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417617.6元、空港中心停车场增设充
电桩项目电力工程747087.92元、第二医院空港部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543833.82元。
二标段:华研水岸公馆停车场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636619.26元、第二医院东胜部增设
充电桩项目电力工程450247.15元承包方式:工程由乙方总承包。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中标原则: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在剩余标段的响应只参加评审;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
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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